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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市消协提醒:逛展销会要

发布日期:2017-06-13 15: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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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正在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的商洽会对昆明市民来说,是一次特色商品体验和购买的盛会。但从以往各类会展的情况看,展销会上会有游商“鱼目混珠”,损害消费者权益。昨天,昆明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。

1、警惕在场馆内四处兜售的游商。一些游商小贩携带商品进入展销会场馆私自销售,这些流动商贩利用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,肩扛手提各种商品在展馆内兜售商品,但这些商品往往价廉质次,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。

2、警惕乱发小广告的游商。有的游商穿梭于场馆中散发各类未经许可的宣传单和小广告,诱导消费者前往消费,不仅扰乱了场馆秩序,还为消费者安全消费带来了隐患。

3、警惕在场馆内销售盒饭等食物的游商。消费者参加展销会,可能会在场馆内就餐,有的游商借此机会混迹于人群中销售盒饭等食物,这些食物给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带来隐患,同时也影响了场馆卫生。

4、警惕在场馆外乱摆摊点的游商。这些商贩有的专门销售与场馆内同类型的某一种商品,以低价诱导消费者购买,往往是假冒伪劣商品。

昆明市消协提醒,展销会上的商家都是由主办方对参展资质把关后引入的,消费者应购买参展商家的商品,才能有效维护合法权益。在展销会购物时,消费者应索要购货凭证,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。

记者 吴双红(都市时报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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